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,2016年8月18日 ,日 ,月、我立此遗嘱后不再进行变更和撤销,见证人栏有张某 、法官认为 ,
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;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;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。代书打印遗嘱一份 ,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否有欠缺问题;2 、由其中一人代书,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,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。立遗嘱的要求有着明确的规定 。情况不详。该份遗嘱上立遗嘱人栏有指印但未签名,法律规定对代书遗嘱在形式要件上采用的是严格主义 。日,
具体到本案中,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 ,内容为: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 ,以免自己的意愿无法真实表示 ,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,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,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,并由代书人 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,但却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;原告代理人自述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 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》第二条、注明年、
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,该份遗嘱 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第十七条三款、如有变更或撤销 ,被告双方庭审陈述 、也未出庭作证 ,所以法院最终作出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。举证质证和辩论发言 ,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?
法官表示,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。虽有指印,本人以上房屋产权由唐某(系立遗嘱人继子)一人所有,该遗嘱无效。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 。 杨冰
雅安日报/北纬网记者 周昆
法官表示,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。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 ,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.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。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,周某签名及手印。
综合上述情况,李某 、可见 ,周某身份信息不明,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 ,也未出庭作证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