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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女士系刘某之女。相司
为固化调解成果,杨女士向宝兴县检察院控告公安机关对杨某明诈骗其母亲刘某3万余元钱财一事不立案,记者从宝兴县人民检察院获悉 ,要求宝兴县检察院立案监督。法院通过“调解+司法确认”,杨女士也表示愿意就此了结。依法赋予该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。2020年12月,现已难以认定。
杨灿
记者 李晓明
本报讯 日前,
宝兴县检察院就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、就当事人双方达成的还款协议申请司法确认 ,宝兴县检察院主动与法院对接 ,